政策解读|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发布人: 秘书处
信息来源: 网络
(访问量: 2598)
2023/8/1 10:51:03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


新旧政策对比


1

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2

享受时间

10月份预缴申报期

7月份预缴申报期

10月份预缴申报期


3

政策内容

2022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重点


政策享受时点拓展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政策管理要求不变

      (一)核算要求

       119号文件规定,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税务部门分别于2015、2021年发布了两版辅助账样式,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适用的辅助账样式设置辅助账,或可以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二)办理方式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并在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填写优惠享受的情况,同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即可,无需事先备案或审批。

       (三)享受时点及申报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就当年的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没有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就是转过年来的1月至5月底之间)统一享受。



案例解析


提 

2023年某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进行汇算清缴时,预将本年度项目研发费用支出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年度公司研发支出均为自行开发研究,共计支出有:人员人工费用100万元、直接投入费用20万元、折旧摊销费用20万元、新产品设计费10万元和其他费用30万元,研发过程中无产生任何收益,那么该企业该如何进行申报研发费用呢?



2022年度申报期内因企业属制造业企业不属禁止行业享受优惠,企业研发过程中无产生额外收益,无特殊抵减项目,企业公司账载研发费用180万元,其中其他费用支出30万元,允许抵减的其他费用为150/(1-10%)*10%=16.67万元,按照孰小原则,企业实际可申报研发支出为166.67万元,最终公司经过我司咨询申报加计扣除金额16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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